社會運動所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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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當憶起世貿周期間南韓示威者的抗爭情境,我便會不期然聯想到去年12月4日反對政改方案大遊行結尾的一幕。當晚有超過1000人在大會的號召下留守政府總部門外,但最後又被泛民主派的議員極力勸喻離開。他們認定,市民若堅持留低,便會出現混亂和暴力的場面,以致破壞本港民運長久以來理性和有秩序的形象。但不出兩個星期,南韓示威者便以身體力行告訴我們,對社會運動其實可以有另一番寬闊的想像。 不論六四、七一幾次大規模遊行,香港人一直被讚賞(甚至被當權者讚賞),但這種讚賞本身便含有一種控制和規管的意味。如果理性和有秩序只是當權者或精英階層為社會運動設置的價值,那麼,作為社運的參與者,我們要如何重新定義社會運動的價值呢? 如果我們將問題簡單地設定為「激進」或「保守」,「妥協」或「不妥協」,「守法」或「不守法」,這可能將社會運動的精神變得形式化和抽象化。我們如何解釋南韓示威時在世貿周期間的行動時守法時不守法?時妥協時寸步不讓?時溫情時激進?南韓示威者在整個行動過程中,有進有退,講求策略、組織、動員、紀律及宣傳,絕不是簡單一句「不向強權低頭的精神」可以概括的。我亦不認同這是一種軍事化訓練的結果,比較起韓國示威者在行動中投入的熱情和創意,一些港式示威可能更像行軍般順從和一致。 行動、策略與運動視野 社會運動如果不具備可以改變歷史的視野,我們便很難理解各種仔細的策略和部署到底有何意義。試想想,假如我們認為運動要爭取的成果從來是不確定的、只是決定於外在大環境因素的變化或在位決策者的取態,那麼,這些事前認真的部署、策略及計劃便會變得毫無意義。在一篇訪談中,一位韓國民主勞總的成員這樣檢討在香港的抗爭: 「我們內部的檢討認為這次香港抗爭是半輸半贏,失策的是不應讓那麼多人被捕,致使18日的WTO協議順利落幕。不過,由於這次WTO會議只達到最低協議標準,所以我們認為也算是達成目標;此外,這次是歷屆會議之中最大規模的逮捕,因此而引起世界、媒體的大幅關注。但是我們最希望的還是能讓WTO死亡。」(反世貿戰火不熄系列,苦勞論壇) 這樣的一種檢討,讓我們看見的,除了是對輸和贏的評估之外,更加反映了一種將人民運動置於中心的視野────因為運動的策略不恰當,令集體力量被分散了,所以導致部長會談的結果出現變化。如果社會運動僅僅被當作一種表態,或者只為了向當權者施加輿論壓力,我們很難想像會得出以上檢討的結果。 要在運動中建立人民的視野,這裡所討論的,並不單指我們能否對資本和政權建立一套宏觀的政治經濟分析。我們還要問,我們所建構的社會分析有沒有人民運動的角色?共產黨宣言的第一句是:「歷史便是階級鬥爭的歷史。」如果我們將這句說話理解成:有朝一日,全世界被剝削的工人階級終於團結一致起來革命,推翻資本主義。那麼,這是一個「預言式」的論斷,而不是一種理解以往歷史發展的世界觀。馬克思批評,過往撰寫歷史的人,將歷史寫成是帝王將相的歷史。人民運動的角色在各種政治、經濟、文化的歷史書寫中被隱沒了,或者,我們極其量只能夠將人民運動抽出來獨立成章,寫一部「人民運動的歷史」。 同樣地,很多反全球化人士將全球化的歷史理解成資本利益不斷擴張的歷史,而工人階級只能是被壓迫的對象,那我們又憑什麼得出工人有力量抗爭的結論?一些關注全球化的團體不斷揭露第三世界的血汗工場及飢餓貧民的情況,但對於解決方法的想像,除了等待發達國家領袖的救援措施或取消債務,便再沒其他。 我們對社會所進行的認識和批評,到底是一個「充權」,還是「去權」的過程? 跳出「受害者」身份的框框 在一篇聯想尼采與工運的文章中,台灣學者趙剛便提出這樣一個疑問:台灣工會運動要到何時才能走出一種「妒恨」的心理,真正建立抗爭者的主體性?他引用尼采的學說,提醒我們過往工人運動太習慣以受害者、受壓迫者的姿態出現,這是一個「去權」的過程,令我們更加認定自己作為「弱者」的身份,反抗行動只能是一種絕望的呼喊。在這種身份的支配下,根本難以建立工運的主體性: 「在這個道德/悲情/認同的糾結下,所謂建立主體的活動,其實一直吊詭的是客體化的活動,因為想像自己的憑借完全來自“邪惡的他者”───“我”這個“主體”的內容是“被害的客體”。」(跳出妒恨的認同政治,進入解放的培力政治,趙剛) 回頭檢視香港的基層運動,我們亦經常以「受害者」的身份來爭取社會輿論的認同和支持。貧窮人士、被剝削的工人(低工資、長工時、減薪等)、弱勢社群或邊緣勞工等等,往往是我們在運動中為自己建構的身份。這種以「悲情政治」作為賣點的組織方法,或可以爭取更多市民同情基層的處境,但卻不必然能夠建立一種對基層運動的身份認同。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花了許多時間談論抗爭的對象如何厲害,官商勾結、財團壟斷、資本全球化等各種勢力無孔不入、張牙舞爪,基層市民彷彿淪為被操縱的木偶;相反,我們很少分析自己的力量在哪裡?抗爭對象的弱點在那裡?運動要如何發展才能取得成功? 如果香港的基層團體繼續固守於被壓迫者的「道德高地」,未能脫離「悲情政治」或壓力團體的運作邏輯,我們便不可能從檢討中重新建立社會運動應有的視野。因為,對行動方式和組織策略作出檢討的前提,是我們相信人民運動是歷史的主體(而不是被動的客體)。於是,我們不會再抱著一種「總算搞過了」或「總算參與過了」的心情來看待我們的工作和行動。我們會嘗試去追問,這次運動之後,我們改變了多少?我們累積了什麼可以壯大運動的資源和力量?如果這次不能達到目標,下次的抗爭策略應該怎樣調整? 對於過去本港社運組織模式的批評,絕不是要一筆否定前人努力的成果;相反,我擔心的,正正是我們太少總結過去本土抗爭的經驗及其成果。結果,我們的運動變得愈來愈「自卑」,不斷遺忘了自己曾經爭取過的成果,更錯過了無數可以從過往抗爭中累積經驗和壯大自己的機會。例如,在最低工資的爭取運動上,很多工會及基層團體多年來均在跟進這個議題,而且近幾年更先後成功迫使政府在實施外判工人的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管制。這些成功的抗爭經驗卻很少被談論或流傳,化作加強工人運動力量的一種資源。這種缺乏經驗成長和成果累積的運動型態,往往將運動「矮化」為表態式的政治,令我們更難發展基層市民參與抗爭的信心。 曾聽過很多社運朋友埋怨:香港人的價值觀太過個人主義、社運團體的空間被政黨壟斷了、或者主流傳媒不利於另類議題的成長。這些可能都是事實,但卻掩蓋不了另一個事實:香港的社運至今未能跳出「受害者」的框框,讓更多參與者認同集體力量是改變社會的一條可行之路。就是在這一點上,韓國社運朋友這次來港的親身示範和演繹,給我們上了很寶貴的一課。 閱讀人次 : 1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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